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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黑洞之现金流危机

   我国税法某些条款规定得不明确或不完整,为企业避税提供了可利用的漏洞。所得税筹划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其避税手法可谓花样繁多,几乎无孔不入。这不仅破坏了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而且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大量税款的流失。本文就企业在所得税筹划中常用的八个税法漏洞作以下探讨。

    漏洞一: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的纳税筹划重点在于如何使开办费最大化,以及如何利用摊销比例在企业减免税期间、盈余或亏损年度时弹性运用,力图达到免缴、少缴或延缓缴纳税金的效果。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但是,税法仅规定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不少于5年,并未强制要求按平均法摊销。由此,企业在有盈利年度尽量多摊一些,而在免税期间或亏损年度尽量少摊一些(但摊销比例不能为零),就能达到延缓纳税的效果(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

    漏洞二:利息费用的扣除

    我国为债务融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债务利息费用,股本融资则不享有此项优惠政策,利润留存和利润分配也不得从企业应税所得中扣除。而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企业就依据这一优惠政策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办法来达到避税目的。

    例如,母公司与其下设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1000万元资金,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资金1000万元,子公司同样向母公司提供资金1000万元。假定年利率为10%,所得税税率均为33%,则母子公司每年的应税所得中均可抵扣100万元的债务利息费用,从而两公司实现避税共计66万元(100×33%×2)。而如果两公司同样是各使用资金1000万元,但靠的是自我积累而不是相互拆借,就不会有避税66万元的好处。

    漏洞三:转让定价的确定

    税法规定,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当地税务机关有权对其价格进行调整。但是,从当前税法条款来看,价格转让避税的运用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转让价格确定后该企业是否有利润,是否达到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由此,企业可利用这一漏洞进行定价避税。该避税方法的运用前提是关联企业所处地区实行不同的税率。

    例如,某内地集团公司生产一种X产品,市场最终价格为100元/件,生产成本为40元/件,销售费用为30元/件。若不考虑其他费用,则该集团每件产品应交所得税9.9元[(100-40-30)×33%]。现在该集团决定,在产品主要销往东南沿海城市的情况下,在深圳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公司,一切产品由该公司负责销售,集团公司只生产。为此,该集团定价如下:由于税法规定的X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则集团公司将销售给深圳销售公司的每件产品售价定为50元[40÷(1-20%)],由此,集团公司每件产品应交所得税3.3元[(50-40)×33%],深圳销售公司在以最终价格100元/件售出的情况下,每件产品应交所得税3元[(100-50-30)×15%],两公司共计纳税6.3元(3.3+3),比未设立销售公司时少交税3.6元(9.9-6.3),从而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漏洞四:巧用租赁

    企业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由于税法规定企业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全部抵减应税所得,而且融资租赁的租金中利息和手续费及预提折旧的扣除也会带来较大的税收利益,所以利用租赁避税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筹划活动的一个新的手段。

    租赁避税的方法常见的有两种:

    ①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如高税负公司甲借入资金购买机械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处于低税区的另一家关联公司乙,后者再以更高价格租给处于高税区的另一家关联公司丙。这样,高税区的甲公司和丙公司就可通过分别扣除利息费用与高额租金费用来减轻税负,而租金差价由低税区的乙公司来承担,从而达到转移利润避税的目的。

    ②利用优质资产的租赁来转移利润。企业集团内部高税率的甲企业将赢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形式租给低税率的关联企业乙,这样不但使利润流入低税区,而且甲乙双方还可分别通过扣除设备租金和提取折旧来减少各自的应税所得,实现避税。

    漏洞五: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转换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与大修理支出的划分,在企业所得税筹划上可以说大有文章可做。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是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二是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三是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有新的用途或不同的用途。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范畴,其所耗配件、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且改良支出要么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计提折旧,要么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间内分期摊销。而作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其所耗配件、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且修理费用可在发生期直接扣除。显然,二者的节税效果相差甚远。由此,如果企业将固定资产改良尽可能地转变为大修理或分解为几次修理,即设法使修理支出达不到改良支出的条件,便能获得可观的避税效益。

    例如,某企业对其设备进行大修理后,该设备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不到两年,仍用于原用途,但修理支出超过了固定资产原值的20%,则该修理支出被税务局认定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但是,如果该设备上某些配件并非非换不可,则可以将这些配件放在下一个纳税期间去更换,这样一来就使得本次修理支出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20%。由此,该修理支出不满足改良支出的条件,可以在当期应税所得中一次扣除,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漏洞六:研发成本的处理

    对企业研发成本的处理,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较大差异。会计制度规定,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在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只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然而,税法规定,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也就是说,开发成功后必须把开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而如果开发失败则可一次将其计入当期的企业成本费用之中。由此为企业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例如,某企业进行X技术和Y技术开发研究过程中共耗费50万元人民币。经过一年多努力,X技术获得成功,Y技术开发失败。依据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获得成功的X技术的开发费用转为无形资产,在不短于十年内摊销,开发失败的Y技术的开发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失。由此,该企业从避税角度出发,完全有机会和办法使X技术的开发费用确认得低一些,而Y技术的开发费用确认得高一些,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漏洞七:获利年度的推迟

    此项筹划技巧主要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我国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二免三减半”)。如果将来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免征、减征的所得税。由此,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在企业经营初期形成亏损,推迟开始获利年度,使“二免三减半”开始计时的时间尽可能推后,从而可以减轻税负。此外,在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尽可能申报其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以取得减免税优惠。即使将来实际经营期不足十年再补交税款,也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漏洞八:资本利得与股息的安排

    股权转让安排通常发生在股息分配之后。此项筹划技巧也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的。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士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所得超过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而税法同时又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人士从中外合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这样,如果外国投资者在股权转让之前让被投资企业进行股利分配,合法地使转让价格降低,使其股权转让所得接近或低于其原始出资额,就可以实现避税。此外,如果考虑到被投资企业正常运作的需要,不因支付股利带来经营上的困难,可以先将该股利挂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股利”项目,待以后再进行分期支付。这样,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同样可以使转让价格降低,达到避税的目的。
   四、信用风险引发的现金流断裂

    宽松的信贷政策,使企业对于的企业的信用贷款管理不严,造成应还而又还不上的情况,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而不是银行转账和支票造成银行信用等级的下降,商业信用透支等情况。同时,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对经销商进行大量赊销,突发性坏账造成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这些都是潜伏在企业周围的信用风险危机。

    五、关联方损失产生连带风险引发的现金流断裂

    企业之间相关联他企业开展相互担保进行借贷过程中,因内部发生问题一担保企业出现问题引起连锁反映,其他相关企业受到牵连遭到重大损失,从而引发整个企业间出现问题,现金流断裂风险巨大。特别是我们看到的关联企业之间的存货转移,这些都是企业潜在的风险。

    六、企业应付账款过大引发的现金流断裂

    很多企业家一直以来认为占有上家资金是最便利的融资方式,但大家要知道任何行为都是有度的,过度的应付账款,需要企业强大的流量来支持,特别是在经济危机下流量减速下就更应谨慎,否则企业被挤兑的风险巨大,同时从企业长期战略来看,过大的应付账款的企业营运质量并不高。

    B解决企业现金流问题的五大要诀:

    第一,保持企业主营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即保持企业的内部产生现金流的能力。保持主营业务现金流的通畅是关键。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在现金流的使用上应保持一定比例,这样有助于主营业务的常态化,因为主营业务的一旦缺失,会导致整个业务链断裂,这关系到企业的生存问题。

    第二,当主营业务现金流正常时,在能够偿还短期负债的同时,要分析能够被支配的现金流有多少,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反映,提高现金流的周转速度,合理利用现金流动速率。避免库存、应付帐款、应收帐款等带给现金流潜在的威胁。

    第三,当企业拥有大量现金流时,要考虑能否合理利用现金流以提高使用合理性?多余的现金能否投入到增加产能或相关的固定资产类投资上,投入到一些必要和相关的投资补充上,以强化对市场的控制力,以符合企业将来的发展战略。

    第四,企业进行长期投资需要外部现金流支撑的话,要考虑企业融资模式是否健全?是靠股权融资、短期借贷还是长期借贷?因为,不同的选择方式会有不同的结果,而现金流的风险也会有不同的表现。特别警惕没有融资就进行大量的投资行为。

    第五,支付所有者的权益是否合理?收益分配来自外部还是内部。如果主要靠外部,所有者的权益分配是否有问题,是否有可持续性的问题?不要因为收益分配过大,引起现金流出现短缺的情况。

    各位,通过以上五个方面我们共同解析了企业现金流的危机及解决办法,希望各级领导人从多层次、多角度理解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切实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科学的现金流规划建议。

    现金流他就好比人身体中的血液,人身体中的血液的通畅与否直接关系到人的命运,企业现金流的畅通与否,也将关系企业的命运,谁掌握了现金流,谁就掌握了企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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